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目前《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由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进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建设项目名称: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选厂址位于陆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项目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t,服务范围包含陆川县城区及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600t/d的垃圾焚烧生产线,装机容量15MW,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如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主要事项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 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 项目施工期及建成运行后主要的环境影响;④ 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⑤ 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三、公众查询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在环评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项目公示页下载查阅;如需查阅纸质版,请联系环评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1.
公众意见表和征求意见稿链接:见环评单位网站项目公示页。
2.
以电话、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馈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3日)。
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陆川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18607106082
环评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0771-5699451
陆川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